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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暗造型方法的特点与规律(一)

作者:孙丽 来源:未知 更新日期:2012-02-22 浏览次数:

 

(1)、绘画中的空间
在一幅画中,空间是一种距离的感觉,这无论是在画面本身之内的各个不同的物体之间,或是在观者和画面内的物体之间都是如此。这种距离感是绘画的重要成分之一。
艺术家可以取得这种距离效果的方法有多种。一是用几何透视,二是用视觉透视,三是用深度焦点透视透,四是用晕光围绕的方法等等。
几何透视——这是一种获取距离的最容易理解的方法,它使用一种几何透视。我们都知道。几条平行的水平线是在视平线的一个想象点上会合到一起,比如铁路的铁轨即是如此。这类实例很多。当艺术家们第一次开始理解几何透视的规律时,这种方法就在文艺复兴时期被广泛地应用了。而今,这种方法还是如同几百年前同样有效。十七世纪时,荷兰的理论家曾说过,一个艺术家可以在一幅平坦的风景中画出阴影与日光的交错带,从而创造了空间……。
视觉透视——这种创造空间的方法,是建立在视觉或空气透视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几何透视是对空间的数学解决方法,而视透视则是一种光学解决方法。这个理论是列奥纳多·达·芬奇在十五世纪早期首先总结出来的,它基于这样上个事实:那围绕在我们周围的空气始终不是完全透明的,并且在色彩上稍带蓝味。因此,一个远处的物体要比前景的物体更为模糊,在色彩上更带蓝味。如果你想使某种物体在空间中后退,可以把它画成偏蓝味的灰色,并使轮廓线变得含糊和朦胧。在巴洛克时期,人们习惯在艺术学院里教授这种视觉透视规律,在画室的天花板上挂起三块兰调子的、透明的丝绸幕布,用它来表现气氛环境.然后,他们将人和物的模特放在每一道维幕的后面,这样,学生就可以在画室以内研究距离效果,并且学习如何运用视觉透视来变更色彩和轮廓线。而今,我们在室外环境中的观察与写生过程中,更能直接的体会和运用视觉透视的规律了。
焦点距离透视——这种取得空间效果的方法是基于以下的事实;人类的眼睛一次只能集中在一个距离焦点上,由于这个原因。那些不在眼睛的这个距离的物体就会超出焦点,从而变得模糊。因此,物体离这个焦点距离越远,它们就会越不清晰。为此,如果你要使一个物体在空间中退到另一个物体的后面,那么就把一个物体画得鲜明和清晰,而将另一个物体画得模糊和朦胧。人的头脑会把这个看作是不同的焦点,从而就有了不同的空间。
用晕光围绕——这种创造空间感的方法,是在一个物体的周围用晕轮围绕。如果你发现某一个成分或物体在它的背景上还不够突出,那么可以试着在它的周围放上一个模糊的光带,沿着物体边缘画得鲜明些,朝向背景处逐渐淡化。从光学上来说,这正是自然界中发生的现象,也是分离一件物体的有效方法,它可以在物质上和心理上把物体对象从它的周围环境中突出出来。许多肖像画家都曾用这种方法取得了特别好的效果。
艺术史上有许多大师,他们被绘画中的空间相互作用和表现空间的问题所吸引。曾从理解和运用上述的一种到数种方法创造了绘画的空间取得了效果。
对于初学者来说,首先是要理解,素描是通过三度空间去表现物象的体积容量和物象互相之间的距离感,从而表现形体向纵深延伸的立体效果。绘画中常常把造就空间立体造型的写实手法所产生的表现效果称为“幻觉空间”。素描的立体画法所运用的空间手法正是为了创造出“幻觉空间”的视觉效果。假如说空间是一个概念,是由于造型引起的一种真实感觉,那么这个概念和感觉的取得便依据于物体本身体积厚度的表现。因此,物体的体积厚度就成为造成空间感的比较手段。这种对时空非常具体的描绘方法,其媒介是光,其形式要素是明暗与调子。所以,对初学者,通过物象的描绘可以学到对空间深度的理解和表现方法。人物和肖像素描一般将对象处理在浅层空间的环境中,画家与模特之间存在的距离和模特与背景深处之间的距离构成了。两个空间点,而模特自身的体积应计算在模特与背景最深处之间的距离中去,这两个空间点显示出由画家眼睛到背景最深处的实际距离,而测量这一距离的准确性需要求助于模特自身这一实体的表现。为了正确体现空间,素描人物刻画要十分注意从画面最远的点来考虑调子的明度对比,考虑面的转折变化。以调子作表现的素描作品中远处几乎是没有差别的灰色层次,形体模糊,而在近处结构与调子关系都是明确和清晰的。但应该注意的是纤毫毕露的表现,由于容易脱离“空间形体”这一造型的和谐要求,向来遭到画家们反对。素描上要求将人物作含蓄的整体处理,正是为了使人物退隐到一定的空间中去,为此,减弱调子对比使层次接近或以概括综合方式来表现细节,都是处理空间关系的常用手法。
(2)、明暗造型方法的特点与规律
从历史上来说,一个画家能够表现立体形状的方法有四种:第一种方法是使用明暗,第二种方法是随着描画对象的形体变化使用线条笔触,第三种方法是调整轮廓线或轮廓,第四种方法是运用色彩。
第一种使用明暗表现形体立体感的方法,是最常用的方法。它突出对物象光影明暗的描写,表现出物象由光照所产生的明暗强弱、虚实变化。运用光影明暗,素描才能够获得物体造型的深度和立体。由于空气层的微粒受光照影响,处于空间中的物体产生近明远晦、近实远虚、明露暗藏的纵深透视变化,素描则采取黑白层次,调子类比的方法来塑造物体凹凸起伏所形成的块体透视变化,光为明暗造型的依据,画家由于巧妙掌握了对象受光面和背光面的对比,才产生出体积感的表现。
明暗造型也重视结构的表现,但其重视的并非结构本身,而是受光照影响所产生的结构体积变化。在造型的方法上,立足于表现体积结构,追求着物象三度空间的立体感,着意去突破平面性而力图创造出一种真实的“幻象”,这是明暗造型的特征。欧洲古代绘画长期发展中,没有间断过对于造型立体感的研究,而立体研究的中心课题便是明暗和空间问题,文艺复兴以前的绘画即具这种倾向,直到十五世纪,在文艺复兴期意大利大画家达·芬奇的作品上才产生蜕变,他的绘画与素描在造型中研究了明暗的表现技巧和空间处理,研究了人体解剖,他发现了色调从明到暗渐次变化的规律,并称此为“明暗转移”现象。这种光影之于形体的微妙变化,产生出绘画形象的真实感,也产生出由近及远、由明到暗,由实到虚的画面空间深度,使画面获得了前无古人的那种柔和的光影效果。明暗造型只是发展到荷兰画家伦勃朗才达到至美之境。他的作品体现出光线变化的丰富性和强烈的体积感,人物形象塑造极为生动强烈。因此,利用光来创造“幻觉真实”的本领,千百年来一直是欧洲现实主义绘画的特征。
①从研究明暗变化规律人手
要研究明暗变化的规律,必须首先了解明暗变化的条件。也就是说,当物体呈现在我们眼窗时,即出现极富变化的明暗色调,这种明暗色调的变化是由哪此因素决定的呢?
物体自身结构面的转折变化在外界光的照射下形成明暗色调的变化。也就是物体本身结构的差异而构成了物体表面大小不同,朝向、起伏各异的不同的面,在光源的作用下明暗色调才随之而变化。从理论上讲,明暗这一概念也反映出物体受光部和背光部的相互依存关系。假如没有光的存在,或是强光从四周均匀照射于物体,则物体表面起伏凹凸便会消失而失去体积感,也不会存在明暗色调的变化。
光源自身的强度影响明暗色调的变化,光源强,明度高,黑白对比强烈。光源弱,明度低,黑白对比较弱而显得柔和。
物体与光源的距离,影响明暗色调的变化。物体离光源近,明度高,黑白对比强。物体离光源远,明度低,黑白对比较弱而显得柔和。
物体与光源的角度,影响明暗色调的变化。物体表面与光源成垂直角度,明度高而显得强烈明亮,如物体的高光点。物体表面与光源形成的角度愈大,明度愈低而愈显柔和灰暗,如物体受光部分大量的灰色层次的变化即是如此。
物体距离视点的远近不同,影响明暗色调的变化。离眼睛近的物体,一般说来,感觉清晰,其明暗对比、色调变化就显得强烈明显。反之,就觉模糊,其明暗对比、色调变化就显得愈弱。
物体自身的质地和固有色的不同,影响明暗色调的变化,一般说来,物体质地粗糙,固有色偏深,明暗色调变化就柔和而显得晦暗。反之,物体质地细腻,固有色偏浅,明暗色调变化就较为强烈而明亮。
物体之间环境色的不同,影响明暗色调的变化。环境色反映强烈,明暗色调变化就明快。反之,环境色反映较柔和,明暗色调变化就显得沉着而含蓄。
当然作为一幅作品的明暗色调变化,除了以上所分析的条件之外,还有多种因素。例如,要在一幅作品中构成完美的明暗色调变化,这不仅涉及对所描绘对象的深刻认识和感受,甚至涉及画者所具备的艺术修养和艺术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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